甘草(炙)銀柴胡 秦艽 大烏梅肉(焙幹)各60克
上藥為末。
治小兒骨蒸熱久,三焦壅滯,不思飲食。
每次1~2克,食後熱湯點服。
服藥期間,忌食炙煿之物。
粉甘草(生)3錢。
上為末。
心腹疼痛,嘔吐不止,以及蟲擾作痛。
以艾葉、烏梅煎湯,緩緩送下。
甘草(炙,銼)1分,當歸(焙)半分,鉛丹(研)半分。
上藥前2味為散,入鉛丹同研勻細。
小兒臍中汁出。
撲臍中,1日3次。
人中黃散
大甘草不拘多少。
五月初三、四日,預將上藥研細末,用大竹一段,兩頭留節,在一頭鉆一小孔,裝甘草末於內,其孔用木塞固,勿令泄氣,用繩縛竹,候至端午日,置糞缸中,並以磚墜竹至底,49日後取出,用長流水洗凈,候幹,取藥曬幹,再研細,貯瓷器內。
癍瘡,痘疹,疔腫,癰疽,諸般惡瘡,及中砒毒、菌毒,傷寒發狂言,天行瘟疫毒。痘6-7日不能肥滿,或陷入黑色,不能灌膿,及中惡。
人中黃散(《痘疹仁端錄》卷十三)。《痘疹仁端錄》本方用法:臘月用大竹筒,兩頭留節,通一竅,外去青皮,入甘草末於內,用木塞堵其竅,用繩縛緊,浸於糞廁坑中,臘月八日入坑,至清明取起,系長流水中沖過七日,取甘草末曬幹,收藏好。每用一二錢,蜜水調下,瀉亦無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