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馬毛2兩,龜甲4兩,鱉甲18銖,牡蠣1兩18銖。
上藥治下篩。
帶下。
每服方寸匕,日3次。加至1匕半。下白者,取白馬毛;下赤者,取赤馬毛,隨色取之。
1.《醫方考》:氣陷於下焦則白帶;血陷於下焦則赤帶。以澀藥止之,則未盡之帶留而不出;以利藥下之,則既損其中,又傷其下,皆非治也。白馬得幹之剛,毛得血之餘,血餘可以固血,幹剛可以利氣,固血則赤止,利氣則白愈,此用馬毛之意也。龜、鱉、牡蠣,外剛而內柔,離之象也,去其柔而用其剛,故可以化癥,可以固氣。化癥,則赤白之成帶者,無復中留;固氣,則營衛之行不復陷下,營不陷則無赤,衛不陷則無白矣。
2.《千金方衍義》:此方與後白馬蹄丸功用相仿,而白馬毛與白馬蹄功用亦相仿,龜、鱉二甲相為輔佐亦相仿。惟牡蠣咸寒入腎,有軟堅止漏之能,可抵禹餘糧、磁石之功,其主赤白帶下亦《本經》之旨。